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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避竞业限制协议需以合法性为前提,重点从协议有效性审查、补偿金履行监督和法律救济三方面入手。
协议有效性审查
主体资格确认。
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及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。若岗位不涉及商业秘密(如普通行政、保安等),可主张协议无效。
条款合法性检查。期限不得超过2年,超期部分无效;
补偿金不得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%;
限制地域及业务范围需与公司实际竞争关系匹配,过度泛化(如限制整个行业)可申请调整或无效。
履行阶段的应对策略
补偿金监控与协议终止权。若公司连续3个月未支付补偿金,可书面通知解除协议;
保留工资条、银行流水等支付凭证,作为维权证据。
新工作选择规避要点。确保新公司业务与原雇主无直接竞争关系;
入职前可要求新公司出具业务范围证明以备争议。
法律救济途径
协商与仲裁优先。
发现协议不合理时,先与公司协商修改条款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确认协议无效或调整条款。
诉讼关键证据。原岗位工作内容证明(如岗位说明书);
新公司业务范围证明;
公司未支付补偿金的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