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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公司判断员工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,通常会通过多种途径收集信息,这些方式可能单独或结合使用。
主动调查与第三方委托:原公司可能自行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,通过实地走访新单位、观察工作状态或分析业务范围等方式,核实员工是否入职竞争企业。
他人举报:包括原公司员工、合作伙伴或新公司竞争对手的举报,竞争对手可能出于商业打击目的提供线索。
公开信息监控:原公司会搜索员工在社交媒体、行业论坛或新公司官网、宣传资料中透露的就业动态,这些公开内容可能成为直接证据。
官方渠道查询:通过社保记录、税务记录等官方信息,原公司可核实员工的新就业单位,判断是否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。
证据收集与市场监测:原公司会持续关注行业动态、市场变化或客户反馈,若发现员工利用原单位资源或渠道为新单位服务,可能触发调查;同时,收集劳动合同、工资记录、视听资料或证人证言等,以形成完整证据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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